房地产开发是一个动态过程,具有时间跨度长、资金投入量大等特点,其利润回报也存在一定周期性。房企在提高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的同时,采用全周期奖励方式,能够有效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改善团队合作氛围,确保公司业绩提升。
所谓全周期奖励是以项目目标利润为导向,从项目内部立项到竣工结算完毕为周期,结合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完成情况考核确定。奖励方式通常包括超额业绩奖和阶段目标奖:超额业绩奖是以项目结算完毕后净利润超额完成部分为依据,从超额完成部分按比例提取奖励基金;阶段目标奖则是依据项目运作周期内的关键节点完成情况而给予的奖励。
超额业绩奖:一般在项目启动前,按照项目可研报告中确定的项目开发周期,编制项目全周期计划,在规定的周期完成目标且实现超额利润的,对超额部分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基金;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考虑到各项目的复杂度及项目本身差异,可依据项目环境、项目难易程度及项目规模设置奖金调整系数,以保证项目间的平衡性。同时还需考虑项目延期对项目收益造成的影响,一般根据项目开发计划,结合项目实际运作工期来计算项目延期率,核定延期系数,项目工期延长系数相应减少,提前完成工期系数相应增加。
阶段目标奖:考虑到项目开发周期较长,为适当发挥即时奖励的激励作用已避免项目延期对收益造成的影响,在项目经营过程中,按照项目开工、取得销售许可证、主体封顶、销售回款达80%、集中交付五个核心节点完成时间为标准进行考核,奖金标准可按照开发周期内项目所在公司员工人工成本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核定,节点提取比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结合项目开发计划的关键节点设置,按照项目各节点对利润的影响程度分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设置节点完成系数,按照项目计划节点完成情况核定,突出进度导向。
阶段目标奖励基金计入项目经营成本,在项目结算完毕后的净利润核算中体现,即超额业绩奖励需扣除项目预提阶段目标奖励部分。
奖励基金分配依据对项目的贡献程度可在公司及项目部间进行分配,实现员工的激励和分配的公平。
超额业绩奖:超额业绩奖可分为岗位奖励和特殊贡献奖励,岗位奖励是对全体员工进行的奖励,特殊贡献是针对优秀管理人员和突出贡献员工的奖励。岗位奖励和特殊贡献奖励原则按总奖励基金的8:2分配。岗位奖励分配对象一般为公司全体员工,分配比例依据价值贡献程度执行;特殊贡献奖是对项目运作过程中具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的奖励,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以及在项目前期、成本控制、工程管理、营销管理等方面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阶段目标奖: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给予的过程性激励,以确保项目整体目标的实现,分配对象以项目公司员工为主,按照岗位层级比例进行划分确定分配标准。房企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参考企业的项目盈利情况、项目周期、管理水平等选择不同的激励方式,以确保经营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