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依法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接受董事会管理和监事会监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管理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岗位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并就其职权进行了清晰的定义,在此基础上,国有企业经理层应重点体现“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三方面的定位和职权。谋经营—解答“准备干什么?”:经理层通过筹划思考,就重要经营管理问题提出建议方案,交由董事会决策后进行实施。
抓落实—解答“怎么干?”:经理层成为经营总指挥,在生产服务、经营管理全流程、全周期内负责把握总体进度、控制质量、达成经营目标。
强管理—解答“能不能干”:经理层需要保障性的决策权、决定权来巩固提升管理体系,在权责范围内,或者授权范围内,由经理层直接进行确定和决定;通过权责保障,增强企业的管理能力,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率,促进企业竞争力提高。为激发经营层充分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可通过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充分授权放权、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等,增强经理层活力。
1. 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全面推行公司经理层成员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的管理方式;
推行市场化的干部选人用人机制,推进经理层公开竞聘上岗、年终考评强制分布和不胜任退出。
2. 充分授权放权
从用人、分配、财务、投资、经营等方面对经营层科学授权放权。
3. 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推行中长期激励等,明确激励约束的办法和实施细则;
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阶段,基于考核结果分阶段实施岗位分红激励;
以股按岗定、岗变股变、股随绩调、人离股退原则建立股权动态分配机制;
设置超领利润分享门槛、分享系数等关键要素,探索超额利润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