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文章推荐
更多 >>
国有企业集团管控有哪些特别之处?这些差异点需要关注
来源: | 作者:张宝山 和君国有资本与国企改革研究中心  | 发布时间: 2025-03-22 | 34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随着国资国企的发展壮大,集团化、规模化的趋势愈发明显,越来越多的国有集团型企业顺势成立,国有企业通过集团化模式,整合现有资源,拓展市场业务,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产业链的延伸。但是由于国内企业发展历史并不长,对集团管控的认知存在不足,多数国有集团公司“集而不团、合而不聚、协而不作、各自为政”,集团流于形式,协同效率低、运营效率低、经营效益低、资源利用效率低等问题普遍存在,无法充分发挥集团管控优势,突破发展瓶颈。针对国有企业集团管控,很多人主要套用西方的管理理论来解决问题,造成管控操作上存在一些不适宜之处。

从管理实践中很多人认为国有企业集团管控与其他类型企业在管控方面基本一致,在操作过程中并无特殊之处,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国有企业集团化管控有其独特之处需要关注,国企集团管控除受《公司法》体系法律规制外,还受到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特殊法律的规制,甚至还会受到党委、政府、《监察法》等特殊体系的规制,其公司治理方面明显不同于非国有企业。
图1:国有企业集团管控合规要求
图片
一是层级管理合规要求。国有企业的层级管理主要体现在依据公司治理、产股权关系委派人员参与公司治理,以及委派人员的产生机制、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合规。
图2:层级管理合规要求
图片
二是行政管理合规要求。行政管理合规主要体现在除公司治理、产股权关系外的党管干部、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制度上,主要特点是可以穿透公司治理和产权关系的层级进行管理和监督。
图3:行政管理合规要求
图片
只有在充分关注国有企业集团管控的特殊差异,在管控操作过程中将国有企业管控的关键差异运用于实践中,才真正能够实现对国有企业集团的有效管控。


联系我们

扫一扫

关注我们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院E区213栋

邮编:100101

联系电话:010-84108866(总机)

业务咨询:400-093-2688(免话费直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