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被写入北京“十五五”规划建议,但更关键的信号是,其与“加强空间资源统筹利用”、“提升超大城市治理效能”紧密相连。这意味着,告别“大拆大建”后,更新的质量远比速度更重要。
更新逻辑已变:从“土地财政”到“民生与活力”的双重再生
规划建议将城市更新置于“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提升超大城市治理效能”的章节下,并将其与“区域均衡发展”、“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并列。这清晰表明,城市更新的核心目标不再是获取土地增值收益,而是通过存量空间的优化,解决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足等深层城市病,最终指向“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和“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过去一些更新项目失败在于,物理空间改造后,缺乏相应的产业植入和长效运营管理,导致“好看不中用”。规划建议强调“提升超大城市治理效能”和“深化接诉即办改革,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正是对此的回应。成功的更新必须是“空间改造+产业注入+治理创新”的三位一体。例如,老旧厂房改造不能止于变成网红咖啡馆,更需结合区域规划,引入创意设计、科技研发等新产业功能,形成内生循环。
规划建议同时强调“加强‘一老一小’服务”和“营造全龄友好出行环境”。这意味着,城市更新必须前瞻性地将适老化要求“内置”而非“后补”。这不仅是加装电梯、增加扶手,更包括在社区层面系统布局养老驿站、助餐点、康复护理站,将养老服务设施作为更新的“标配”而非“选配”。这需要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尤其是在加装电梯等涉及低层高楼层居民利益平衡的问题上,需要基层治理智慧的深度介入。
规划建议提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并“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这对城市更新至关重要。完全依靠政府投入不可持续,必须通过合理的政策引导(如容积率奖励、税费优惠),让社会资本在微利模式下愿意参与并长期运营。北京在“劲松模式”等实践中已积累经验,“十五五”期间的关键是将这些点状经验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和政策体系。
北京“十五五”的城市更新,是一场考验政府统筹能力、市场创新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的“综合大考”。其成功标准,不再是拆建了多少面积,而是是否真正增强了城市的活力、韧性与居民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