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协同管理往往缺乏系统性、常态性的机制,可分解为四大方面的问题:
协同发展理念需要重塑。集团协同发展的理念塑造不够,加上缺乏相匹配的机制建设,导致各子公司间大部分协同发展没有形成凝聚力和向心力,协同效应欠佳。
一是没有形成协同管理闭环。没有形成协同事项规划→业务协同实施管理→协同评价考核→协同需求迭代更新的管理闭环。二是协同潜力有待系统挖掘。各业务间潜在的协同事项尚未进行系统梳理和评估决策,协同发展空间有待深化和拓展。
尚未建立协同发展组织体系。一般缺乏集团高层层面、业务板块间的集中协调,导致部分可协同事项无人推进。
缺乏协同保障机制。未建立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利益分配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导致协同发展的权、责、利不匹配。
集团协同管理需要系统全面地建立以上几个方面,特别的,在协同理念方面,应注意价值创造、集团利益最大化、互惠互利、同等优先、自营产品、适度竞争合理保护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