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提出了教育、科技、人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时强调,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继续完善各方面制度机制,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决定》提出,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改革人才评价体系,是更好选拔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的基础,建设“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这一政策背景为企业如何建立人才评价体系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企业可通过以下三步建立科学、系统的人才评价体系,提升人才选拔的准确性,明确员工能力提升的目标和方向,开展个性化的激励,助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人才评价体系的核心在于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在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企业应围绕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四个维度,制定具体的人才评价标准。创新能力是衡量员工能否在新技术、新方法、新理念上进行突破的关键指标。质量则关注员工的工作成果是否达到标准。实效强调的是与预期相比工作的实际效果和实际应用价值。贡献则更侧重于员工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主要分为经济贡献和管理运营贡献。经济贡献主要指员工对各项经济指标的直接贡献,管理运营贡献则侧重于知识积累、技术进步、经验迭代、效率提升、流程优化等方面的贡献。
以研发工程师为例,围绕四个维度建立如下人才标准:
企业可通过定期的绩效评估、能力/潜力测评、360评估、个人履历分析、过往年度总结分析等方式,对现有人才进行全面的盘点,以了解员工的创新能力、工作质量、实效和贡献。人才盘点一般分为两个维度,一个是绩效结果,一个是能力潜力。绩效结果可对照标准进行评估,能力潜力则更多侧重于定性评价,建议采用1-5分制通过360评估或者测评等方式开展。通过盘点,企业可以发现人才的优势和不足,为后续的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提供依据。
人才评价体系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指导企业人才的选用育留退来激发新质生产力潜能,不断提高人效,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企业要在选拔、培养、绩效考核等环节中应用人才评价标准,实现人才价值的最大化。
在选拔环节,围绕人才评价标准,形成人才画像,从应聘者的能力、经验、知识等方面,对候选人的创新能力、工作质量等因素进行人岗匹配度的评估,选拔出符合企业需求的人才。
在培养环节,根据人才标准的要求,制定员工培养计划,通过轮岗、师徒带教、项目参与、知识分享等方式,全面提高人才质量。
在绩效考核环节,根据人才行为标准的具体要求,将创新能力、工作质量等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以此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企业可参考上述步骤构建一个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