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科技金融在《实施意见》中占比最重。对于市场颇为关注的IPO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将加大对战略性产业支持力度,并列明八个方向,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对医药行业来说,《实施意见》在融资、研发、并购、国际化等多方面都将带来利好,本文将简要分析利好方面并对药企如何乘势而为发表一点浅见。《实施意见》明确加大对生物医药等战略性产业支持力度,持续支持优质未盈利医药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降低了医药企业上市门槛,一些处于研发关键阶段、尚未盈利但有核心技术和创新产品的生物医药企业可能因此获得上市机会。
《实施意见》稳步推动“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的落地及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的发布实施,使医药企业能更便捷地进行再融资,为企业后续项目研发、扩大生产等提供资金保障。
本次《实施意见》强调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围绕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普惠金融效能;深入推进北交所、新三板普惠金融试点,健全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综合服务;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探索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业务;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赋能资本市场,推动行业机构数字化转型等,对药企来说,将享受到更优质和高效的金融相关服务,上市和融资流程可能更简便,合规成本降低。
《实施意见》鼓励医药企业开展同行业上下游产业并购,支持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找第二增长曲线开展并购重组;支持医药企业合理开展跨境并购;提高医药企业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采用多元化估值方法,能更合理地对医药企业或其资产进行估值,推动并购重组交易达成。
《实施意见》将推动资本市场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发展多元股权融资和多层次债券市场;强调支持科技创新,医药企业可能获得更多资金和政策支持,用于新药研发、临床试验和技术升级,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实施意见》指出,进一步健全精准识别科技型企业的制度机制,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上市,给长期未盈利的研发阶段生物医药企业带来希望,可以在未来持续融资布局研发管线。
《实施意见》提到,将推进北交所、新三板普惠金融试点,支持“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挂牌上市,这为中小医药企业提供了更多展示平台和融资的机会,有助于其获得发展资金,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未上市的医药企业应梳理自身的研发管线、技术优势和财务状况等,凸显本公司和新质生产力呼应的部分,符合条件的积极筹备在科创板、创业板或北交所上市。尤其是有创新药研发、高端医疗器械制造等业务的企业,可凭借“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的特点,对照“五篇大文章”中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上市的政策,加快上市步伐。
对“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医药企业来说,应积极利用北交所、新三板普惠金融试点政策,挂牌上市融资,展示企业的特色技术和产品优势,吸引投资者关注,获得发展资金。中小医药企业还可借助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强与当地其他企业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健全“专精特新”专板综合服务,提升企业在区域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由于《实施意见》对药企再融资利好,药企可以通过再融资将更多资金投入研发平台管线建设和研发人员的招聘和培育,为研发注入活水,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从而走“高研发投入-高产出”的良性循环,推动自身转型升级,在未来也更容易受到相关部门支持。
对医药企业来说,可按照政策鼓励方向,开展同行业上下游并购,如收购药品研发机构以增强研发实力,或并购医药流通企业完善销售渠道;还可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找有潜力的新兴领域企业,如细胞治疗、基因编辑等赛道的公司进行并购,开拓第二增长曲线。有实力的医药企业还可积极开展跨境并购,通过BD交易等方式获取国外先进的医药技术、专利和品牌等资源,提升自身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例如收购国外在罕见病治疗领域有领先技术的公司。
医药企业在获得融资后,应加强数字化建设,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如利用数字化技术进行研发管理、生产流程优化、销售渠道拓展等。因为数字化、人工智能发展日新月异,医药市场规模虽不断增长,但竞争激烈,海外创新药引进速度加快,本土研发也在各热门靶点和赛道竞争白热化,大量药企通过AI制药将若干竞争对手甩在身后。利用AI进行药物研发、大数据分析进行市场预测等,可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让企业更容易获得相关部门支持,借助外力,形成良性循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