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加速推动,作为战略实施的重要承接者,国企总部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而这几年,不光对于央企,也对于所有国有企业,整治“机关化”倾向都到了一个关键时期,不能不改,必须要改,如果能够改得好,改的到位,必将大大助力下属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
那么,集团总部如何“去机关化”?如何打造“价值创造型总部”?根据我们的经验,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意识引导,转变工作作风。
充分结合国企改革要求,优化企业文化核心理念,用核心理念指导总部组织与行为,从思想认识上切实消除滋生“机关化”的温床。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破除“官本位”思想,转变行政化管理方式,推动总部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市场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在转变行政化观念、推动总部“去机关化”中的重要作用,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组织氛围。
2、明确总部定位,打造价值平台。
坚持“价值导向”,进一步清晰总部定位,突出总部“出政策、立规矩、定标准”的功能,着力加强党的建设、战略决策、资源配置、资本运作、监督评价、风险防控、协同赋能等核心职能建设,将总部打造成为战略引领平台、资源整合平台、资本运作平台和协同赋能平台,更好的引领和支持下属单位的发展。
3、完善管控模式,精细化权责体系。
针对不同的下属单位,以“战略型”管控为主,设计差异化的管控模式。按照不干预直属公司生产经营行为的原则和边界,搭建规范、高效的权责体系,进一步厘清总部与下属企业的权责界面,加大授权放权力度,激发下属单位活力。全面系统梳理总部行政、办公、组织、人事、财务、风险等各模块管理制度与流程体系,建立基于授权放权清单、精准到部门和岗位的权责、制度和流程。健全总部部门间以及总部部门与下属单位间高效沟通协调机制,压缩管理链条、精简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推进管控信息化建设,提升办事效率。
4、优化机构设置,提升运作效率。
坚持“小总部、大产业”的原则,探索推行“扁平化”“大部门制”管理,以“精简高效”为原则,优化机构设置,对集团总部部门进行整合,合并相关、相近、相似和交叉职责,提升总部运作效率。基于组织优化,重新梳理部门职能、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人员编制,按照“择优配置、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员工绩效表现及个人意愿进行人岗适配,逐步建立和完善动态人才配置体系。
5、规范公司治理,提升治理能力。
针对不同的管控模式,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体系、规范完善董事会运作机制。明确总部作为股东的相应权利和职责,完善董事会运作机制,强化董事管理,加强职能检查,指导和支持下属企业充分激发动力、活力。